| 議程 | 日期 | 審查程序 | 備註 |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全院委員會 | 公聽會 |
考試院副院長
考試委員 四月九日(星期一)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三十分 |
聽取社會公正人士之意見 |
註一:考試院副院長、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七人參加,由國民黨黨團推薦三人、民進黨黨團推薦二人、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薦一人組成;各黨團所組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;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列席公聽會發言。學者專家代表及審查小組委員每人發言各為十分鐘,再由學者專家代表綜合答復時間二十分鐘,相關發言順序依例由學者專家、審查小組委員依序進行,後由學者專家代表綜合答復,審查小組委員發言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處理。
註二:全院委員會審查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,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十五分鐘,並得採聯合詢答,但其人數不得超過三人。 註三:考試院副院長、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分別於四月十一日、四月十二日各由十五位委員進行詢答,由國民黨黨團六人、民進黨黨團五人、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及親民黨團各兩人推派代表進行;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優先發言。相關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處理。 註四:被提名人之學、經歷、著作、研究論文等相關資料,於全院委員會審查期間,陳列於請願接待室,於上班時間供本院全體委員及黨團所指定之黨團助理一名查閱。 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時,由各黨團分別推派一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。 行使同意權投票時,考試院副院長為一張同意權票,二位考試委員併為一張同意權票,投票會場布置,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。 |
| 同意權案審查 |
考試院副院長
四月十一日(星期三) |
被提名人說明二十分鐘後,由委員進行詢答 | ||
|
考試委員
四月十二日(星期四) |
被提名人各說明二十分鐘後,由委員進行詢答 | |||
| 院會 | 同意權投票 |
四月十三日(星期五)
上午處理報告事項後即進行同意權投票至開票結束 |
進行對考試院副院長、考試委員同意權投票案 |
Created
December 12, 2012 0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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